1-2规章制度 文印工作管理办法
湖北大学知行学院文印工作管理办法
为科学合理、规范有序地使用学院文印设备,充分发挥学院文印室为学院各单位提供方便、快捷、周到、优质服务的作用,本着“高效节约、安全规范”的原则,结合学院实际,制订湖北大学知行学院文印工作管理办法。
一、文印范围
学院文印室负责印制学院统一要求印制的文件资料,如期中、期末、清考、补考试卷,学院对公文件等。学院文印室原则上不承担各单位内部使用资料的印制任务,不承担教职工私人文件资料印制任务。
二、文印送印要求
1.各送印单位需按要求认真填写《文印登记表》,做好文印登记。
2.提倡节约用纸。文件资料均实行双面打印、复印(有特殊要求的文件需作出说明)。
3.送印资料需交付至文印室工作人员手中,送印人在未得到文印室工作人员许可时,不得私自操作文印室设备。
4.送印单位需加强送印资料的准确性,避免因资料错漏等原因导致重复印制。如因送印单位原因导致资料重复印制,送印单位需进行情况说明并由相关负责人签批意见。
5.交付文印室印制的文件资料,如属保密性质,送印部门必须予以注明,并在交稿时告知文印工作人员,否则因此造成的失密泄密事故,由送印单位负责。
6.文印室不负责文印资料的存放和保管,资料印制完成后,送印人需按文印室通知及时取件,以免发生资料错领或资料内容泄露等情况。
7.凡印制试卷、机密文件期间,非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在文印室逗留,不得随意翻阅文印资料。
8.印制试卷、机密文件期间,请相关工作人员在保密区域警戒线外等待。
三、文印审批手续
各单位如需文印资料需填写《湖北大学知行学院文印联系单》,并安排工作人员前往文印室与文印工作人员对接。在打印20张(含20张)、复印30张(含30张)、油印100张(含100张)以下时,联系单位经送印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后,即可印制;在打印20张、复印30张、油印100张以上时,联系单除需送印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外,还需文印室负责人签字同意,方可印制。
四、其他要求
印制试卷期间,试卷送印单位需遵守以下制度:
1.填写系(部)(期中、期末、清考、补考)试卷印制清单。
2.指派专人加入试卷印制工作联系QQ群(群号:625224229),按照工作安排配合文印室完成送印、印制、取件等工作。
3.严格按照教务处通知时间前往文印室打印样卷,如未按指定时间打印样卷,各系(部)需自行打印。
4.在指定时间内以系(部)为单位将样卷送至文印室文印,未在指定时间内送印的,文印室在完成规定印制任务后方予印制。
5.按文印室通知及时领取印制完成的试卷。
附件:1.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大批量文印联系单
2.系部(期中、期末、补考、清考)试卷印制清单
附件1
湖北大学知行学院文印联系单
文印内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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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印方式 |
复印□ |
送印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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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印□ |
送印部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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油印□ |
送印数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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送印部门 负责人签字 |
文印室 负责人签字 |
备注:1.送印部门文印资料需填写此联系单,并请送印部门负责人签字;
2.打印20张,复印30张,油印100张以上的资料需经送印部门负责人和文印室负责人签字审批。
附件2
系部(期中、期末、清考、补考)试卷清单
— 年第 学期 填表时间:
序号 |
系部 |
课程名称 |
印制份数 |
文印室签收 |
试卷领取签收 |
备注 |
填表人: 部门负责人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