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-2规章制度 文印工作管理办法

作者:编辑:dzb来源: 发布时间:2018-06-29点击次数:

 

湖北大学知行学院文印工作管理办法

为科学合理、规范有序地使用学院文印设备,充分发挥学院文印室为学院各单位提供方便、快捷、周到、优质服务的作用,本着“高效节约、安全规范”的原则,结合学院实际,制订湖北大学知行学院文印工作管理办法。

一、文印范围

学院文印室负责印制院统一要求印制文件资料,如期中、期末、清考、补考试卷学院对公文件等。学院文印室原则上不承担各单位内部使用资料的印制任务,不承担教职工私人文件资料印制任务

二、文印送印要求

1.各送印单位需按要求认真填写《文印登记表》,做好文印登记。

2.提倡节约用纸。文件资料均实行双面打印、复印(有特殊要求的文件需作出说明)。

3.送印资料需交付至文印室工作人员手中,送印人在未得到文印室工作人员许可时,不得私自操作文印室设备。

4.送印单位需加强送印资料的准确性,避免因资料错漏等原因导致重复印制。如因送印单位原因导致资料重复印制,送印单位需进行情况说明并由相关负责人签批意见。

5.交付文印室印制的文件资料,如属保密性质,送印部门必须予以注明,并在交稿时告知文印工作人员,否则因此造成的失密泄密事故,由送印单位负责。

6.文印室不负责文印资料的存放和保管,资料印制完成后,送需按文印室通知及时取以免发生资料料内容泄露等情况。

7.凡印制试卷、机密文件期间,非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在文印室逗留,不得随意翻阅文印资料。

8.印制试卷、机密文件期间,请相关工作人员在保密区域警戒线外等待。

三、文印审批手续

各单位如需文印资料需填写《湖北大学知行学院文印联系单》,并安排工作人员前往文印室与文印工作人员对接。在打印20张(含20张)、复印30张(含30张)、油印100张(含100张)以下时,联系单位经送印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后,即可印制;在打印20张、复印30张、油印100张以上时,联系单除需送印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外,还需文印室负责人签字同意,方可印制。

四、其他要求

印制试卷期间,试卷送印单位需遵守以下制度

1.填写系(部)(期中、期末、清考、补考)试卷印制清单。

2.指派专人加入试卷印制工作联系QQ群(群号:625224229),按照工作安排配合文印室完成送印、印制、取件等工作。

3.严格按照教务处通知时间前往文印室打印样卷,如未按指定时间打印样卷,各系(部)需自行打印。

4.在指定时间内以系(部)为单位将样卷送至文印室文印,未在指定时间内送印的,文印室在完成规定印制任务后方予印制。

5.按文印室通知及时领取印制完成的试卷。

 

 

1.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大批量文印联系单

         2.系部(期中、期末、补考、清考)试卷印制清单

 

附件1

湖北大学知行学院文印联系

 

文印内容

文印方式

复印□              

送印时间

打印□

送印部门

油印□

送印数量

送印部门

负责人签字

文印室

负责人签字

备注:1.送印部门文印资料需填写此联系单,并请送印部门负责人签字;

2.打印20张,复印30张,油印100张以上的资料需经送印部门负责人和文印室负责人签字审批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
附件2

系部(期中、期末、清考、补考)试卷清单

年第 学期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填表时间:

序号

系部

课程名称

印制份数

文印室签收

试卷领取签收

备注

 

填表人: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部门负责人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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