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-15-1财务管理制度 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国内公务招(接)待管理办法(试行)

作者:编辑:dzb来源: 发布时间:2018-04-03点击次数:

第一章总 则

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公务招(接)待管理, 厉行勤俭节约,反对铺张浪费,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,结合学院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内所有单位的国内公务招(接)待活动。本办法所称国内公务,是指国内会议、考察调研、检查督导、学习交流等公务活动。

第三条招(接)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招(接)待范围,严格招(接)待审批控制,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招(接)待统筹安排。

第二章招(接)待原则

第四条国内公务招(接)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、务实节俭、严格标准、简化礼仪、高效透明、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。

第五条学院内各单位一般不得超标准、超规格招(接)待,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,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、健身场所活动,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、有价证券、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。

第六条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,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,不得使用私人会所、高消费餐饮场所。

第七条学院内各单位要严格控制并科学安排公务外出的时间、内容、路线、频率、人员数量。公务外出确需招(接)待的,派出单位应当向招(接)待单位发出公函,告知内容、行程和人员。禁止安排到异地进行一般性、重复性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;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;禁止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;禁止向其他单位、企业、个人转嫁招(接)待费用;禁止上下级之间、学院内各单位之间借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吃请;禁止单位内部借节假日等各种名义用公款集体聚餐;禁止安排影响执行公务的吃请活动。

第三章招(接)待标准

第八条公务招(接)待费用应全部纳入单位预算,单独列示。各单位须加强对国内公务招(接)待经费的预算管理,严格控制招(接)待费预算规模,不得无预算或超预算安排支出。编制年度预算时,学院公务招(接)待费按不高于上年日常公用支出5%实行总额控制。

第九条严格执行用餐标准。确因工作需要,招(接)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招(接)待用餐,招(接)待用餐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。安排宴请的,宴请标准每桌控制在人均90元以内(不含酒水),酒水限用中档及以下标准,酒水费原则上不单独报销,需与主餐费一并报销。特殊情况超标准招(接)待,需经院领导审批。

第十条严格控制陪餐人数。招(接)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,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;超过10人的,不得超过招(接)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。

第十一条公务招(接)待活动的住宿安排,应当严格执行学院差旅、会议管理有关规定。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,招(接)待单位一般不得超标准安排招(接)待住房,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等房间用品。

第四章科研招(接)待

第十二条学术性招(接)待可适当放宽,招(接)待费用开支必须严格按项目经费预算执行,严禁以科研为名变相安排超标准的公务招(接)待。

第十三条纵向科研课题原则上不开支公务招(接)待费。

第十四条横向科研课题公务招(接)待费开支标准可在本办法规定的限额标准上适当放宽,开支总额原则上不超过课题经费总量的20%。

第五章审批程序

第十五条公务接待前一般须填写《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国内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单》(附件1),作为安排接待活动和费用报销依据。

第十六条以学院名义安排公务招(接)待的,由学院办公室报请院领导审批。

第十七条各单位因工作需要安排的超标准、超规格招(接)待,须报请院领导审批。

第十八条因科研等专项工作需要安排招(接)待由项目经费列支招(接)待费的,由项目负责人报请分管院领导审批。

第六章费用报销

第十九条活动结束后,招(接)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《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国内公务招(接)待费用报销清单》(附件2)。

第二十条公务招(接)待食宿报销单据必须是税务部门监制的正式发票,发票公章和附件清单的单位公章一致。发票上必须填写付款单位全称,付款单位空缺或为个人的,一律不予报销。

第二十一条不得以办公用品、设备、材料等名目转嫁报销招(接)待费用,严禁报销香烟、高档酒、礼品和纪念品等费用。

第二十二条招(接)待费报销应提供的凭证包括:财务票据、派出单位公函(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来访公函的,应在办理招(接)待审批时报分管院领导签批)、《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国内公务招(接)待事前审批单》和《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国内公务招(接)待费用报销清单》。

第七章纪律要求

第二十三条各单位要严格公务招(接)待费用的审批、监督和管理,并根据要求在规定范围内按年度组织公开本单位、本部门公务招(接)待经费支出、招(接)待场所、招(接)待事项等情况,接受群众监督。

第二十四条学院对公务招(接)待经费开支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,监督检查和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招(接)待标准执行、经费管理使用和信息公开等方面情况。

第二十五条学院将国内公务招(接)待工作纳入问责范围,对违反相关规定的,严肃追究单位相关负责人、直接责任人的责任,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

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财务处、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,自印发之日起施行。

附件:1.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国内公务招(接)待事前审批单

2.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国内公务招(接)待费用报销清单

附件1

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国内公务招(接)待事前审批单

招(接)待单位: 年 月 日

招(接)待事由


招(接)待对象


招(接)待时间


经费来源


经办人


负责人意见

签字: 年 月 日

院领导审批意见

签字: 年 月 日

备 注


说明:报销时请提交此单。超规格、超标准须报院领导审批。

附件2

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国内公务招(接)待费用报销清单

招(接)待单位

经办人

招(接)待日期


来客

情况

来客单位及领队


来客职务、职称


来客人数


招(接)待事由


招(接)待人


陪餐人数


用餐总人数


就餐标准(元)


就餐费用(元)


住宿费(元)


交通费(元)


费用合计(元)


招(接)待经办人


负责人审批意见


院领导审批意见


备 注


说明:报销时请提交此单。超规格、超标准须报院领导审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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